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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君山法院审理一起18人涉黑案
首犯获刑17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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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2-23 08:38:15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张小蕾)12月17日,岳阳市君山区法院审结一起18人涉黑案:首犯付荣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1万元;其余被告人周也、刘剑、李刚等17人分别被判处15年4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并处相应罚金。
  2015年至2018年,以付荣华为首的犯罪团伙以登高网吧、岳城宾馆为据点,聚集在岳阳楼区岳城一带活动,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先后实施了“3·23聚众斗殴案”“7·17聚众斗殴案”“英雄汇开设赌场案”“可乐动漫城开设赌场案”“星星动漫城开设赌场案”“超级英雄开设赌场案”“殴打陆旭旦寻衅滋事案”“7个7锁业寻衅滋事案”“兰某斌非法拘禁案”“廖某良非法拘禁案”“赵某青非法拘禁案”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从组织特征来看,该团伙活动的地点相对集中,成员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其他成员层级分明,有被多数成员认可的约定俗成的规矩,共同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从经济特征来看,该犯罪团伙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一定的非法报酬,聚敛钱财,笼络人心,争取生存发展空间,扩大组织成员,加强组织内部成员管理,准备犯罪工具,团伙经济基础处于成长壮大期。从行为特征来看,付荣华团伙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进行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其暴力行为具有持续性。从危害性特征来看,该犯罪团伙实施暴力犯罪,承接不当业务,插手经济纠纷、工程建设,替人“了难”,其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造成很坏影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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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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