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法庭根据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对律师调解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由某律师事务所主持达成的一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这是岳阳县首批律师调解申请法院司法确认案件,也是该院积极落实最高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重要举措。
此次司法确认案件,系三十位当事人与某管理所因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纠纷,经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律师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随后,三十位当事人与某管理所法定代表人来到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接到申请后,公田人民法庭向双方当事人核实基本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当天便对该份协议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此次高效率司法确认,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法官说法:经律师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的,律师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后,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律师调解员签名及律师调解工作室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合同约束力。调解协议内容及时履行的,律师调解员将履行情况记入调解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和律师调解员在笔录上签字,该纠纷即时解决。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内容不能及时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律师调解工作室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司法确认,该司法确认无需支付诉讼费,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同判决书、调解书效力相同,一方未履行义务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