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性格是有点不好,我会改的,我也不想离婚,感谢你们,麻烦你们了……”曾某感激的说道。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新墙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经法官两次到家中开展“家庭会议”,妻子真情流露洒泪言和。
吴某与曾某是一对结婚十多年的夫妻,育有一子一女,原本清贫的家庭在两人的努力下逐渐好转。然而,相处久了,难免矛盾频出,吴某因不满妻子性格暴躁,经常无端争吵,两人甚至为此分房居住,分开吃饭,在亲戚朋友几次劝说均无效之后,吴某将妻子诉至法院要求与之离婚。
法官接到案件后通知曾某,但曾某不肯来,法官便到曾某家去送达应诉材料,同时将两人及其家人叫到一起开 “家庭会议”。调解过程中两人各诉苦衷,互不相让,提出的调解方案并未得到双方的认可,见此焦灼的情形,法官于是将传票等应诉材料送达给对方,通知双方按时开庭。
该案开庭审理后,法官认为两人并未达到离婚的法定条件,且两人的女儿在读高三,明年就参加高考,现在正值关键时期,不和谐的家庭环境会影响学习,于是再次驱车赶到吴某家里开展第二次“家庭会议”。法官从法律角度分析两人的婚姻状况,并劝原、被告双方多为正在上学的子女着想,不要一时冲动影响正备战高考孩子的前程,法官言语深刻、恳切、入理,两人最终和解,临走之前,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看到夫妻言归于好,一家人和睦,承办法官不禁感慨:法条是冷的,人心是热的,一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可能并不是一份判决书就能解决,在处理案子的过程中要用心与当事人沟通,抓住案件的根本问题,只要能够帮当事人解决难题,做到案结事了,多做几次工作多跑几趟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