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云溪法院通过网络通信方式成功结案11件,其中合同纠纷8件、民间借贷纠纷3件。
“物业合同系列案一共有8个案子,都快到了开庭日期,被告涉及业主、商辅共十余人,如果一一让当事人到庭参加庭审,会增加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是否可以合并处理该系列案。”民二团队任法官思考着。分管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并要求另外3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也采用网络庭审的方式。
物业合同纠纷案的原告是云溪区某物业公司,被告都是某小区商铺的租户、业主,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物业费,原告遂于2020年1月14日向法院起诉。庭审前,承办法官建立了微信视频庭审群,通知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前做好庭审准备,及时将各项材料上传到微信群。庭前准备过程中和当事人就开庭时间和开庭方式的协调较之以往变得更加复杂,承办法官需要和双方当事人反复进行沟通确认,以便给予当事人最大的便利。
庭审过程中,网络延迟等技术问题的出现,一度让庭审停滞,当事人情绪逐渐失控,承办法官用朴实的语言,化解当事人的不安。“你们可能是对物业平时的工作有不满,所以才不交物业费,但是这次你们也看到了,物业每天都对小区及外面的商辅附近进行消毒、巡逻,保护着大家的安全。如果你们不交物业费,物业怎么运转呢?”承办法官积极同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后,释法明理,最终促成了案件的调解。
疫情期间,云溪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将积极运用湖南移动微法院、微信视频等网络技术手段,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同向推进“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