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云溪法院执行局吗?”
“是的”
“我是与被执行人刘某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刘某甲,刚看到被执行人刘某乙所有的车辆停放在其家门前。你们法院现在可否出警扣押被执行人刘某乙的车辆。”
这是2月24日云溪法院执行110在疫情期间接到的第一个请求执行电话,执行法官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确定了执行方案。因考虑到当前疫情这一特殊情况,现在不宜派法警到被执行人刘某乙家里当面强制扣留车辆,遂决定用短信向被执行人刘某乙送达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并对被执行人刘某乙释明不交付车辆的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刘某乙收到法院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后,立即回复:“没有想到在疫情这么严峻的情况下,你们执行法官还在坚守一线,我欠刘某甲的3万元也确实该还了。没有还清借款,每天提心吊胆、躲躲藏藏的也不是事,我马上还钱”。就这样,云溪法院执行110在这个特殊疫情时期,灵活运用执行技巧,将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