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溪法院南山法庭通过诉前电话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促使双方的纠纷顺利解决。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均为90后,以前是高中同学,廖某曾以需要资金为由向叶某借款,共计借款40000元。借款后,叶某多次催讨,廖某均拒绝偿还,2020年1月后更是无法联系到廖某,叶某遂起诉至法院。
云溪法院南山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廖某,了解叶某起诉理由是否真实。刚开始,廖某矢口否认该事,后经法官对其耐心以案释法,廖某承认了却有此事,并同意前期先还款一部分。叶某则认为需要看到廖某的诚意,否则将诉讼进行到底。后来,廖某先偿还了3000元,叶某则认为双方都是高中同学,还是可以信赖的。于是双方同意,廖某从2020年4月起在每月30日前偿还3000元,直至借款40000元还清为止。如廖某有任一笔借款未按还款期限偿还,则由廖某另支付给叶某借款利息2000元,叶某并可就剩余的未偿还借款及利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