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平江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院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主持,该院全体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县委组织部党建办主任张仲文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华吏咨应邀参加了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张仲文宣读成立中共平江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提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按照党章和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全体党员充分行使党员权利,先后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候选人进行了无记名投票,选出该院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吴来程等7名同志当选为法院第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彭剑波等3名同志当选为法院第一届机关纪委委员。随后,新当选的第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吴来程和第一届机关纪委书记彭剑波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张仲文对第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坚持政治方向;二是要明确要求,落实管党责任;三是要狠抓落实,严肃党内生活。
李明代表院党组对原机关党总支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新的要求,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党建工作在带动队伍建设、促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的“龙头”作用;二要找准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完善各项党建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机关党委组织建设等四个方面改进;三要把党建工作与法院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合,促进法院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