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新墙人民法庭一天内调解结案八起民间借贷纠纷。这八起涉案标的近70余万元、涉及9名当事人、历经5年的债务纠纷,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为双方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获得一致好评。
2015年至2016年期间,张三(化名)因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同乡好友甲、乙、丙等八人分别借款2万元至20万元不等,并约定利息。起初张三均按时偿还本金与利息,但后来因公司遇困,资金断流,便不再偿还借款,被借款的八人多次催讨均未果。2020年3月中旬,甲、乙、丙等八人将张三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三偿还欠款。
承办法官拿到案卷后便联系被告张三,张三表示欠款属实,且原告均是其同乡好友,因公司经营不善,现在确实无力偿还,但是正在想办法。法官了解情况后便将这八案定在同一天开庭。
开庭当天,八案当事人如期而至,面对庞大的当事人队伍,法官有条不紊组织调解工作。首先,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开一个简短的会议,向双方解释案件的特殊性,调解与判决的异同,并对原、被告提出的疑问逐一进行解答,同时由被告向原告解释不偿还欠款的原因和解决办法。随后,根据八名原告家庭经济条件,是否急需用钱等具体情况,由被告按次序依次与原告单独进行商谈还款事宜。最后,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