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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岳阳县)暴力阻碍疫情防控 男子获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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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30 15:37:54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李莹)3月25日,岳阳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首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蒋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8日19时,岳阳县长湖乡某村支部书记陈某接到群众举报,该村村民张某家有汨罗籍外来人员聚餐。陈某与驻村辅警范某(着警服)来到张某家,发现有五六人正在聚餐。陈某劝说疫情期间不要聚会,要求大家“快点散了”。张某问是谁打的电话,陈某回复“不管是谁打的电话,现在特殊时期都要过来看一下”。坐在一旁的蒋某突然站起来,一手抓住陈某的领口,往陈某的左额打了一拳。范某见状上前抓住蒋某的手,蒋某挣开后对着范某的肩部打了一拳,把其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范某准备捡执法仪时,蒋某又在其脸上扇了一巴掌。陈某和范某退到屋外,蒋某追出去,对着陈某肚子踢了一脚。范某打电话给派出所民警请求支援,民警到场后准备依法传唤被告人蒋某及现场有关人员时遭到阻拦,蒋某从后门溜走。经鉴定,陈某和范某均受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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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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