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溪法院民一团队通过多次耐心调解,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5年10月9日,岳阳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刘某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约定刘某承租一门面,租金每月为4065元,期限为5年。但是,截止至2020年1月,刘某拖欠租金94198元。岳阳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偿付租金94198元并解除租赁合同。
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终于双主一致同意解除《门面租赁合同》,岳阳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免除被告刘某应付2020元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之间的门面租金,剩余尚欠租金在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