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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欠条签名与身份证不一致  法官耐心促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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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钟平月  发布时间:2020-04-01 15:32: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张某式以前从事废品收购生意,李某陆续向其出售废品,后张某式向李某出具欠条,写明欠到李某货款5000元整,并签字写明张某式。在法院向其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时,张某式未持任何异议,但在开庭前张某式却突然发短信给法院工作人员,说原告起诉错人,自己不叫张某式,而叫张某四。开庭时被告也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后,法院前往派出所调取了张某四的身份信息,经李某辨认照片,确认张某四为欠条的出具人。


明明欠条就是被告出具,但却没写身份证上的名字,这可犯了难。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告知张某式相关法律后果。张某式承认,欠条确是他出具,在派出所登记的名字有误,自己对外签名一直是张某式。随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在债权人收下债务人出具的欠条时一定要注意核对债务人的身份,确认签名是其真实姓名。债务人也应秉着诚实信用原则从事民事活动,不能逃避自已应承担的义务。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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