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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男子7次入狱仍不知悔改  9次贩毒再获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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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莹  发布时间:2020-04-01 16:15:47 打印 字号: | |

男子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等7次入狱,出狱后仍不知悔改,9次贩卖毒品给他人,最终获刑又罚金。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被告人黎某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24日至7月4日,被告人黎某九次贩卖毒品二乙酰吗啡(俗称“海洛因”)给许某,共获毒资14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黎某因吸食毒品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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