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职权恢复执毕一起终本案件。申请执行人易某顺利拿到执行款60000元。
2015年9月5日,易某和戴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经该院审理查明,于2016年5月30日判决被告戴某赔偿原告易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99205.67元。因赔偿款一直未到位,易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后,因戴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并且无法找到戴某,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后,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直关注该案件的相关线索,干警们多次上门,并要求戴某亲戚催促戴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在微信等各网络平台发布悬赏公告,并且告知其亲戚,戴某再不履行其义务,将会对戴某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执行局的不断施压,被执行人戴某亲戚出面并自愿出资履行义务。最终执行人易某和被执行人戴某达成当庭一次性支付人民币60000元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