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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六旬子女被八旬父亲起诉  赡养费该不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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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锋钰  发布时间:2020-04-03 17:39: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刘某已是八旬高龄,目前和老伴生活在农村老家,一儿一女现也已六旬。兄妹二人本一直为父母的生活费用分担问题争执不下,现老人生病,又产生医疗护理费用等,矛盾更加激化。刘某无奈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兄妹二人每月支付三千元费用,并均摊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

该案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通知双方调解。儿子认为,妹妹虽然出嫁了,也应当负担老人的生活费用,自己也因为年龄大了,身体不适,经济压力较大,一个人承担不公平。妹妹则认为,平时也会为父母购置家用,并非没有照顾过,哥哥退休后有退休工资,生活应当富裕些,他多承担一些也正常。

法官了解到,兄妹俩对照顾老人是没有异议的,只是二人平常联系较少,双方缺乏沟通,导致矛盾逐渐加深。法官从亲情角度出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以后每月给予父母生活费用三千元,并分担医疗费用。儿子也表示以后如果经济允许,会替妹妹多分担些。

不久后,法庭电话回访老人,老人称:“现在家庭和睦,儿女照顾的很好,感谢你们!”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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