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湘阴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账户,顺利执结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
徐某与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经湘阴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徐某支付赔偿款4万元。判决文书生效后,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公司银行账户,并立即对该账户予以在线冻结。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因该公司的经营往来受限,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法院,希望对账户予以解冻。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该公司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湘阴法院依法对被冻结银行账户予以解冻。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