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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男子“调虎离山”行盗窃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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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舒怡  发布时间:2020-04-17 11:16: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所盗赃款人民币500元返还给被害人彭某。

2019年10月13日,范某在华容县章华镇某网吧玩游戏时与刘某(另案处理)商量去新河“搞点路子”(偷钱)。当天下午,范某与刘某来到新河开始寻找作案目标。范某因租用过在新河从事出租车的彭某的车,遂提议到其家里实施盗窃。20时41分,范某让刘某打电话给彭某,谎称要租车去南县,并在华容县职业中专等他。彭某信以为真,驾车前往,并未锁大门。范某与刘某见彭某驾车离开后,一同来到彭某家一楼堂屋,将楼梯间的门踢坏后,上到二楼主卧室寻找有价值的财物。范某在彭某的床铺枕头处找到一堆零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两人迅速离开现场。经点数有现金人民币500元。两人来到章华镇将赃款全部消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范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范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被告人范某盗得的赃款应予以返还。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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