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舒畅)为盗取柴油,伙同他人在正在使用的输油管道上采取打孔等破坏性手段,危害了公共安全。近日,汨罗市法院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5月23日,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商量策划,来到中石化长郴成品油输油管道位于汨罗市某处打孔“栽”阀,之后准备铺管至事先在汨罗市某镇租好的许某家老屋处实施盗油。2017年5月23日21时,被告人陈某等人正在铺设管道时被当地巡逻队员发现,经鉴定,造成直接损失包括维修费、停输损失费、差旅费、协调费共计14万多元。2019年9月20日,被告人陈某落网,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链接地址: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