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签订现场
“账户冻了,贷不到款,春耕就会出问题。谢谢法官做工作,也感谢公司体谅,该出的租金一分都不会少。”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好字,被执行人谢某军如是说。
2015年,谢某军承包建某公司的116亩土地用于种植生产,租期1年,租金每亩每年650元,合计75400元。租约合同期满后,谢某军没有向建某公司归还土地使用权,也未与之继续订立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并交纳租金,在未经建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占用156亩(在原租地基础上多占40亩)土地进行种植,致使建某公司无法将土地使用权另行出租和交付。为此,建某公司于2016年9月书面通知谢某军归还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使用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建某公司诉至法院。2017年2月,谢某军归还了占用的土地,10月,君山法院判决谢某军向建某公司支付2016年1月至9月的土地使用款71825元。
和谢某军有同样经历的承包户还有28户,承包土地从几十到几百亩不等。他们认为2015年4月的强降雨影响了土地收成,建某公司也负有一定责任,要求建某公司赔偿,因无证据证明,他们的想法未获认同及支持,便继续强行占用土地进行种植、养殖。
在法院判决后,谢某军等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为此,建某公司申请了执行,因多次协调未果,君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冻结了谢某军等人的银行账户。近日正是春耕农忙时,谢某军等人因账户冻结无法贷款开展生产而困扰,君山法院组织其与建某公司做协调工作,谢某军等人承诺分三期逐步支付所欠租金,建某公司则申请解除谢某军等人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既兼顾租金支付,又保障了春耕生产,三年矛盾今和解,各退一步消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