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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雇主拒赔工伤待遇   强力执行终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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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 浩  发布时间:2020-04-26 16:42:49 打印 字号: | |

   “法官辛苦了,感谢为我们伸张正义,没有你们的强力执行我这赔偿款不知何时能讨回来”。在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刚刚收到执行款的申请人任某对执行员连声感谢。

    2014年,申请人任某进入被执行人某机械公司从事模具设计与钳工工作,因是熟人介绍,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某公司亦未为原告购买工伤保险。入职几个月后的一天,任某驾驶摩托车从公司厂区下班回家,行至岳阳县筻口镇附近与李某驾驶的另一车相撞酿成交通事故。《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但李某赔偿能力有限,任某遂向雇主某公司提出工伤赔偿的要求。

    该案经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但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被维持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由某公司赔偿任某工伤保险待遇29.8万元。然而此时,某公司负责人却玩起了躲猫猫,拒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于是,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启动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查询未发现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虽然通过调查得知,该公司厂房和土地已被征收,但是因被执行人公司一直未签署补偿协议,项目部无法将征收补偿款直接协助扣划。拟对雇主殷某采取拘留措施,又迟迟找不到其行踪,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申请人任某是一位农民,因为赔偿未到位,大笔的医疗费用让任某欠下了许多外债,而且因为后续治疗没跟上,落下了7级残疾。

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案件出现了转机。申请人打听到,自某公司厂房和土地被征收后,因为一直未拆迁,实际上殷某及其家人仍居住在老厂区里面,平日厂房大门紧闭,实际里面机器经常开动,仍有雇请工人在里面搞生产。掌握这一信息后,执行员立即调集警力,前往该公司厂区踩点蹲守,最终发现了殷某行踪。在临近年关的时候,银光闪闪的手铐戴到了殷某手上。

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殷某终于放弃了侥幸心理,主动要求与申请人进行和解,在执行局的办公室,当场兑现了20万元,该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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