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中院)出售假酒侵犯商标权 岳阳多家零售店判赔知名白酒经济损失
分享到:
作者:筱驹  发布时间:2020-04-26 17:59:59 打印 字号: | |


4月24日下午,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酒鬼酒”)的委托代理人专程从长沙赶往岳阳,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送上写有“惩李鬼扬正义 保护民族品牌”的锦旗,对法院维护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表示了感谢。

酒鬼酒作为一知名白酒品牌,岳阳多地零售店以营利为目的,公开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权的商品,使社会公众误认为零售店销售的产品与酒鬼酒有特定联系,混淆了消费者,严重侵犯了酒鬼酒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影响了酒鬼酒在市场上的销售,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品牌贬值。同时,销售的假冒伪劣白酒因生产原料、制作工艺、生产环境等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也危及到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于是,酒鬼酒委托律师事务所,在调查发现的公开销售假冒“酒鬼”酒的经营门店,对该侵权事实申请了证据保全公证,并对涉案侵权商品依法封存。

岳阳中院受理此案后,民三庭组成了以副庭长邵莉茜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对酒鬼酒提起的15家门店侵权案件进行了分批审理。

经审理及合议庭评议,法院依法判令各零售店立即停止销售侵犯酒鬼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分别赔偿酒鬼酒经济损失1.2万元至1.8万元不等。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