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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汨罗)欠条上名字不一样,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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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04 09:27:12 打印 字号: | |

本报长沙讯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调解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张某式从事废品收购,李某陆续向其出售废品,后张某式向李某出具欠条,写明欠到李某货款5000元整,并签字写上张某式。在法院向其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时,张某式未持任何异议,但在开庭前张某式却突然发短信给法院工作人员,说原告起诉错人,自己叫张某四。开庭时被告也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后,法院前往派出所调取了张某四的身份信息,经李某辨认照片,确认张某四为欠条的出具人。

    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告知张某四相关法律后果。张某四承认,欠条确是他出具,在派出所登记的名字有误,自己对外签名一直是张某式。随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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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汨罗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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