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唐某离婚纠纷一案,判决唐某应向申请执行人赵某支付车辆分割补偿款、债务款、抚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32万余元。名下有房有车的唐某却一直拒不履行义务,并一直避而不见。
通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唐某有另案将要于2020年4月8日到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参加庭审。机会难得,执行法官提前做好警力安排,就等唐某现身。当日,不出所料,执行法官发现了被执行人唐某名下的湘FAD337牌照丰田越野车停在法院停车场,随即对该车进行查封、扣押。待唐某参加的庭审结束后,法警在门口拦住了她并随即强制传唤带回执行局问话。迫于压力,自知无法逃避的唐某当即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于一个星期内将款项支付到位,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