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临时停靠要注意,当心害人又害己。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无牌摩托车与停靠一旁的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该案经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受害方整形美容发生的费用。
2018年8月26日5时30分许,李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至平江县伍市镇迎宾路天希新材料有限公司地段时,与由吴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了李某一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018年9月7日,交警大队认定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李某之后住院治疗了25天,花费医疗费数十万元,其中有几万元整形美容费用。事发后,双方就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达成了一致协议,但双方就其他方面的赔偿协商不成,故起诉至法院。2019年12月23日,经鉴定机构鉴定,认为被鉴定人李某的整形美容项目及费用与此次交通事故存在关联性,最终判决双方按5:5比例承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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