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三湘都市报》:(平江)网购工具制假币还没花就栽了
分享到:
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20-05-08 09:12:06 打印 字号: | |

本报5月6日讯  没满18岁就网购工具在家做假币,被抓获后因未成年减轻处罚,岳阳小伙喻某不仅没有反省,还在几个月后“重操旧业”。这一次,年满18岁的他没那么幸运了。

今日,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通报了此案,以伪造货币罪,判处喻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01年出生的喻某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学业,经常在网络上跟人聊天,在一个QQ群中得知了做假币的方法。

2019年7月,喻某从网上购买了人民币的电子模板、丝印板、纸张、油墨等工具,在家中伪造了一批2005版的20元人民币。同年7月5日,喻某拿着自己造出的假币去商店使用时被商店老板发现并报警,派出所民警将喻某当场抓获,现场缴获20元面值的假币142张,总面额2840元。

因喻某当时尚未成年,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然而,喻某并没有因为处罚而打消造假币的念头,两个月后,他又陆续从网上购买了被没收的工具,在自己家中又伪造了一批2005版的50元人民币。他没发现,他的这些举动都被民警掌握。

2019年11月29日上午,民警在喻某家中将其抓获,现场缴获了用于制造假币的电脑、打印机、丝印板、纸张、油墨等工具,以及50元面值的假币111张、20元面值假币1张,总面额5570元。而喻某造假币花费的成本就达几千元。

链接地址:javascript:

 

 
责任编辑:杨子旋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