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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申请人刚到家 执行款就发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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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怀宇  发布时间:2020-05-09 15:30:46 打印 字号: | |

“你好,你是李某平吗?我是平江法院执行局干警,你申请执行的案件现在已经执行完毕,我们已通过案款系统将履行款发放给你,请你注意查收。”

“这么快吗?我从法院申请执行回来,才刚刚到家,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不用客气,考虑到你在江西,来一次湖南不容易,请你加一下我的微信,我们确认一下你的身份后,给你办理结案手续。”

“好的,好的,谢谢你们,真是太方便了。”

家住江西省宜春市的李某平,在平江一家砖厂打工期间,在粉碎车间维修运输带时,右手不慎被卷入运输带绞伤。事故发生后,经劳动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砖厂给予李某平补偿6万余元,之后砖厂陆续支付了李某平补偿款5万余元,但余下的5000元一直拖延未付。为此,李某平只得向平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当天,平江法院执行局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启动了网络查控,并对网络查控中发现的被执行人财产采取了冻结措施。同时,派出专人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履行,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法院的压力,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当即将履行款汇至法院账户,收到被执行人交纳的履行款后,次日,执行法官即通过案款系统将5000元赔偿款汇入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平的银行账户,案件立案后仅仅两天便执行结案。

“涉民生领域案件无小事,不论案件执行标的大小,只要事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我们都会倾注最大的精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案件办结,以此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平江法院执行局局长余琰说。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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