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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平江)申请人刚到家 执行款就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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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怀宇  发布时间:2020-05-12 15:08:11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李怀宇)“你好,你是李某平吗?我是平江法院执行局干警,你申请执行的案件现在已经执行完毕,我们已通过案款系统将履行款发放给你,请你注意查收。”刚从岳阳市平江法院申请执行回到江西,李某平便接到了执行局的电话。这让李某平十分惊喜:“太快了,没想到我刚到家就能收到钱,太谢谢法官们了。”
  家住江西省宜春市的李某平,在平江一家砖厂打工期间,在粉碎车间维修运输带时,右手不慎被卷入运输带绞伤,事故发生后,经劳动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砖厂给予李某平补偿6万余元。砖厂陆续支付了李某平补偿款5万余元,但余下的5000元一直拖延未付。为此,李某平只得向平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平江法院执行局局长余琰认为该案事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案件办结。
  立案当天,平江法院执行局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启动了网络查控,并对网络查控中发现的被执行人财产采取了冻结措施。同时,派出专人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履行,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法院的压力,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当即将履行款汇至法院账户。执行法官也立马通过案款系统将5000元赔偿款汇入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平的银行账户。仅两天,该案便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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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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