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里总是人来人往,在上网时,人们往往沉迷于网络世界而放松警惕,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盗窃案,被告人钱某在临湘市某网吧上网时,将被害人杨某放在桌上充电的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240元。案发后,临湘市公安局将被盗手机追回并依法发还给被害人,被告人钱某赔偿被害人损失人民币1000元,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钱某有坦白情节,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被盗赃物已追回发还给被害人并取得了谅解,均可以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以盗窃罪对钱某单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本案钱某本以为顺手牵羊盗窃手机无人知晓,殊不知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此外,大家外出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切勿随意放置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