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的朋友,因借款闹翻后诉至法院,通过法官耐心释法,最终握手言和。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新墙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邹某与周某是二十几年的同乡好友,也曾是生意伙伴。2015年,周某因表亲做生意急需用钱,便以自己名义向邹某借款10万元,约定年利率18%,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到期后,邹某向周某催还借款,周某仅偿还了部分利息,剩余利息及本金未偿还。2020年3月,邹某再次向周某催讨,周某不予偿还,邹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子后,立即打电话向双方了解情况,通过沟通发现案件存在调解可能,于是通知二人来法庭当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周某表示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借款是用于表亲做生意,应由表亲偿还,如今表亲生意亏损严重,加上疫情影响,实在拿不出钱。法官见周某对法律关系理解有误,便先向周某释法,虽是帮他人借款,但是周某向邹某出具了借条,从邹某处拿了借款,理应由周某偿还。邹某表示与周某本是二十几年的好友,曾一起做生意,对周某的情况很理解,因急需用钱,否则也不会闹到法院。法官继续从判决、调解、执行三个方面对双方进行说理,经过几个回合做调解工作,最终,邹某愿意放弃部分利息,由周某分期偿还,案件得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