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国维
几天前,一名当事人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我们十年的坚守,治好了他十多年的心病。
这名当事人是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他的案件经过2010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四次申请执行,才终于得到兑现。
事情还要追溯到2009年。当时,我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张某因购房需要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后来,李某多次催讨,张某未还分文。李某随后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自愿将其购买的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一套作价25万元抵偿给李某,李某再给付被告张某15万元。调解生效后,张某将房屋交给李某居住,李某按约定给付了张某15万元现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房屋一直没有过户给李某。
随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云溪区法院执行团队赶赴长沙,为申请执行人李某兑现权益。不料,长沙房地产登记中心答复,由于张某购买房屋时只签订了购房合同,没有进行网签,没有预购登记,没有办理产权证。房子仍然在开发商的名下,所以无法根据法院的裁判文书过户给李某。
十年来,由于条件不成就,房屋的产权一直没有过户到李某名下,这也就成了李某的一个心病。
当事人在2010年第一次申请执行时,我便和执行局干警易光前往了房产所在地,了解房产的具体情况,并多次与开发商协调尽早办下房产证。
2018年初,我和易光再次来到了房产所在地了解最新进展。开发商回复,目前只办了栋证,单个房产证还没有办理。随后,我和易光来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询问是否可以办理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答复,现在条件仍然不成就,不能办理过户。2019年当事人再次申请执行,得到的回复仍是如此。
今年3月,在各方的努力下,张某终于拿到涉案的房产证。云溪区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上立案,并赶赴房产所在地,帮助李某办理了房产过户。
十年,案件终于了结,我松了一口气。法院执行的首要目标是兑现当事人权益,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可能会出现一种无奈,那就是“执行不能”。房产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意义重大。这么多年来,每次接到当事人的电话,我只能耐心解释,当事人的电话号码早已熟记于心。
但“执行不能”不等于执行不力,对待执行,对待每一个案件,我们一直在努力。这些行动,当事人都看在眼里,虽然没能及时兑现权益,但也十分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需要执行干警的努力与付出,更需要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带着这面锦旗给予的鼓励,奋勇向前,做好接下来的每一个执行工作!
(张国维/口述 曾 妍 唐思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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