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是证明其身份的重要证件,是社会公共信用的象征。若想利用假证蒙混过关,一旦被查获,必将受到惩罚。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伪造身份证件案,被告人乔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乔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被暂扣驾驶证,遂于2019年10月20日从淘宝网上购买驾驶证防伪膜,以微信中储存的杨某某的驾驶证主副页为模板,套用其本人的照片,伪造了一本驾驶证。2019年10月31日下午,乔某携带伪造的驾驶证,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乔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某变造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乔某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由此,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