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5月26日下午,汨罗市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审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承卓一行五人和两名代理律师应邀列席,与13名审委会委员就会议审议的一案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会议由汨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孔剑主持。
会上,汨罗法院案件承办人首先就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的由来及其审理经过、法院查明的事实及其证据分析认定、合议庭的意见进行了汇报。两名代理律师和检察长、检察官分别发表了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如何处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赵承卓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检两院加强学习交流的载体,近一两年来法检两家坚持的很好,希望继续保持。
杨华平律师认为,邀请律师出席法院审委会这一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广泛听取案件双方意见是深化司法公开的新举措,回应了社会关切,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孔剑指出,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具体表现,充分发挥审委会的作用,增强司法的透明性。他要求审委会委员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关规定,正确树立二者的关系,切实增强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又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要进一步加强法检两家的联系,共同履行法检职责使命,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