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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移动支付被冻结  被执行人着急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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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巢烨 刘健  发布时间:2020-06-01 15:16: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对被执行人移动支付账户的冻结,迫使被执行人主动现身还款,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许某与黄某、余某的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依法判决后,确认黄某、余某应当偿还许某借款239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余某一直未能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支付义务,许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黄某、余某签收后,并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亦未申报个人财产。随后,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黄某、余某名下银行账户虽然不少,但均无可控财产,同时俩被执行人名下均开设有不少支付宝和财付通(微信)账户,不过支付宝和财付通(微信)账户上面也无可供执行的款项。

执行干警仔细分析后认为,移动支付是现在比较流行且方便的交易支付方式,按常理一般每人名下也就一个账户,像黄某和余某这样每个人名下都有好几个支付宝和财付通(微信)账户的相当少见,认为移动支付应该是其经常采用的交易方式。5月19日,执行干警遂对被执行人黄某、余某名下的支付宝和财付通(微信)账户全部予以冻结。

5月28日,黄某和余某赶到法院,主动找到案件承办干警,表示因为移动支付的冻结,导致其日常经营和生活非常不便,要求对案件进行和解,愿意支付申请人许某的欠款。随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许某放弃部分款项,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13万现金,案件圆满执结。而此时距被执行人的移动支付账户冻结不到十天。

执行寄语:随着科技的发展,移动支付日益普遍方便,移动支付账户虽然不同于法院日常执行的普通银行账户,但账户内资金仍以现实资金为基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移动支付账户予以查封、冻结、划拨。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希望所有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多一点诚信,少一点套路,各种规避执行的行为,只会给自己带来不便,甚至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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