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高效快捷的诉前调解获得当事人认可。
张某从某房地产开发商处购得一套商品房,该开发商在未获得向住户单独收取燃气初装费的行政审批许可下,与张某签订商品房销售补充合同,要求张某支付燃气初装费2300元。后张某得知政府有关部门已对该开发商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退还住户该费用。张某在与开发商协商退款无果后,向法院起诉。
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人员在收案时,认为本案可通过解纷绿色通道诉前调解达成目的,在原告同意诉前调解后,立案人员将案件及时委派至调解室调解。
第二天,调解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在向开发商释明该款项依法必须退还后,开发商自知理亏,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当场将燃气初装费2300元退给了张某,张某也放弃了利息请求。
该纠纷从收案到开发商当场履行用时不超过20小时,该案的成功结案也体现出诉前调解比之诉讼的优势。接下来,汨罗法院将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真正做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