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本贫困,无奈添新伤。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当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年老夫妇的燃眉之急。
2019年6月22日,七旬老人罗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后搭载其妻子游某)前往市场卖菜,行驶至一交叉路口后左转,与同样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荣某相撞,造成罗某及游某二人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荣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游某无责任。事发后,罗某与游某本在市医院进行治疗,后因无法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二人均转至县医院进行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12444.93元(其中荣某已支付68000元)。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罗某夫妇遂诉诸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仔细查看证据了解案情,双方均未购买相关保险,基于受害人是年老夫妇本就生活贫困又遭此劫,为能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开庭前承办法官联系上年老夫妇所在的居委会一同做工作。一方面认真倾听老人的想法,关心老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另一方面通俗易懂地给老人释法答疑。同时耐心地向荣某分析该案利害关系,详尽说明了年老夫妇的生活现状。
因庭前准备工作充分,庭审中双方对话心平气和,荣某主动请求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荣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至此,通过法官的悉心调解,该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双方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