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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男子网购狩猎工具非法狩猎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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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20-06-03 15:32: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男子柳某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20年1月,柳某通过网络购买了5个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钢丝套,并将这些钢丝套放置于山坡上,用于捕猎野生动物。2月14日,柳某将放置的钢丝套取回时,被当地村民拦住,后被平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抓获。经认定,柳某所使用的钢丝套属于禁猎工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柳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柳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属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根据柳某的认罪、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后果,结合平江县司法局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可适用缓刑。综合以上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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