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君山法院开展法制宣传现场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惩戒威慑作用,君山法院法院开展了环境资源法制宣传活动,还于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达590余万元的非法采矿案。该案邀请了君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到庭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8月至2017年3月,被告人熊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与雷某春(在逃)、汪某兰(在逃)、刘某伟(另案处理)、邹某祜(在逃)、包某军(在逃)等采砂船老板合伙,擅自使用其他采砂船代替河道采砂许可证上标注的采砂船在长江水域内超限、超范围进行非法采砂作业,并将所采砂石私自贩卖给他人。熊某以“伟某砂石公司”名义,组织文某华(另案处理)、程某(另案处理)、易某冬(另案处理)、邓某国(另案处理)等分别从事采砂船管理、业务联络、计量吨位、开票、收取砂石款等事宜。期间,该非法采砂团伙在长江岳阳段城陵矶新港附近水域大量非法盗采砂石进行贩卖,先后销售给倪某保等人,共计非法获利590余万元。
该案将择期予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