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被告人陈长平等7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7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偷越国境罪、行贿罪、容留介绍卖淫罪等。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7年10月期间,被告人陈长平伙同被告人刘晓军、钱强、李朝贵、李朝黔、汤克畅等人在长江水域岳阳云溪油港码头至临湘儒溪宝塔段非法采砂,为争夺釆砂水域多次与其他采砂团伙打架斗殴,形成了以被告人陈长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自2016年至2017年期间有组织地实施了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犯罪活动。
该组织通过实施非法采矿犯罪,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其他非法采砂人员、采砂船主、沿岸群众形成一定程度的心理强制;通过拉拢、腐蚀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为其组织违法犯罪提供便利和帮助,形成了较强影响力,控制了长江临湘江南沿线水域的江砂资源,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以及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临湘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先后三次前往看守所组织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确定了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庭审过程中,法庭针对该案的事实和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和辩论。大部分被告人庭审时表示认罪、悔罪。因案件重大复杂,合议庭决定休庭,择日宣判。
为避免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本次庭审分设审判区与旁听区,部分被告人近亲属在旁听区以视频直播的方式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同时,为提高司法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的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