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皮某军因冒充公职人员,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8年8月至9月,被告人皮某军虚构岳阳市君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唐某中”,并谎称自己认识“唐某中”,可以通过“唐某中”帮助被害人唐某霞、张某珍、姚某华购买养老统筹,先后骗取被害人唐某霞人民币4万元,张国珍9万元,共计13万元,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被害人唐某霞、张某珍发现被骗后多次找皮某军退钱,皮某军退还唐某霞5000元,退还张某珍7000元。2019年10月26日,被告人皮某军被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皮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皮某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对于被告人皮某军违法所得的十三万元,其中的一万二千元已返还给被害人,剩余十一万八千元应予追缴,返还给各被害人。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