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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养父母感情破裂闹离婚  亲生母亲诉请归还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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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芳  发布时间:2020-06-12 16:53:50 打印 字号: | |

养父母收养小孩后,因感情不和常年分居,期间数次诉请法院要求离婚,亲生母亲担心这样的家庭环境对小孩的成长不利,便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小孩。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收养纠纷案。

2015年,李某在浙江生下女儿后,因未婚且无经济能力抚养孩子,遂将孩子送养给没有生育能力的刘某夫妇抚养,双方签订了《收养协议》。刘某夫妇将孩子带回湖南共同抚养,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近两年来,夫妻俩矛盾升级常年分居,刘某甚至两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小孩则一直跟随刘某母亲生活。李某虽然将孩子送养,但每年都会去看望小孩。近年来,在刘某夫妇长期分居的情况下,李某明显感觉孩子的性格变得比从前胆小内向,不爱与人交流,便越来越担心这样的家庭状况会影响小孩的身心健康成长,遂以刘某夫妇未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小孩,由李某抚养。

庭审中,法官对双方的工作生活现状进行了解,李某现在有稳定的收入,且有条件抚养小孩,刘某夫妇均表示两人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对小孩的抚养问题,双方意见始终不统一,但表示如果李某坚决要抚养小孩,必须补偿他们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补偿刘某夫妇为抚养小孩所付出的生活学习费用共计10万元,刘某夫妇将小孩归还给李某抚养,并协助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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