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5日讯 跟女友感情纠葛,岳阳平江男子把煤气罐拖到卧室放气,在家人阻拦下,煤气罐被拖走,而男子在女友赶来时,又掏出藏在身上的打火机并打火引发爆炸,家人和女友受伤。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女友近19万元。
2019年8月19日晚上11点多,郑某跟女友小陈闹矛盾后,把家里的煤气罐拿到二楼卧室,还将阀门打开,关上门窗企图自杀。郑某的母亲发现赶紧给其女友小陈打电话,让她马上回来。
在家人的劝说下,郑某有所松动,其母亲拿走煤气罐,其他人把门窗打开通风。原本以为一场危机化解,此时小陈回来了。
郑某见到小陈情绪激动,掏出藏在身上的打火机并打火,屋内煤气还没散去,“轰”地一下就爆炸了,在场的郑某姑姑、表弟以及小陈全都受伤。其中小陈伤势最重,身体多处烧伤。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小陈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郑某姑姑属轻伤二级,郑某表弟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小陈受伤后在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85天,产生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近19万元。小陈向平江法院提起刑事并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郑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同时郑某的犯罪行为使原告人小陈遭受经济损失,还应当赔偿小陈的经济损失。因此平江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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