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君山)替上线庄家收“码钱”  女子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分享到:
作者:喻沛智  发布时间:2020-06-17 15:10: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地下“六合彩”赌博案,被告人范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范某在岳阳市君山区良心堡镇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收取欧某、甘某、刘某、等人的地下“六合彩”投注共计人民币31万余元。范某再将上述投注款上报给其上线高某(另案处理),高某按照投注款的12%向范某支付“水钱”。被告人范某非法获利3.7万余元。2018年12月13日,被告人范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并退缴赃款4万元,其中非法所得3.7万元,赌资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赌博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范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范某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基于本案具体案情,及相关量刑情节,参考君山区司法局出具的《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书》的意见,可以对被告人范某适用缓刑。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