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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母亲湖  守护好一江碧水
岳阳县法院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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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思琪  发布时间:2020-06-18 16:33:57 打印 字号: | |

人工增殖放流仪式现场



增殖放流现场


为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推广公益诉讼宣传,6月17日,岳阳县人民法院联合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岳阳县公安局、岳阳县渔政管理局等四家单位,在岳阳县鹿角码头,进行由刑事犯罪被告人赔偿和政府采购相结合,以“保护母亲湖,守护好一江碧水”为主题的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放生青鱼、草鱼、鲢鱼、鳙鱼苗共计1900万尾。岳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泽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生,县政协副主席刘岳,县法院院长许辉,县检察院检察长钟沁,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局长陈君辉及五名人大代表等出席活动,岳阳县法院志愿者共二十余人参加活动。

去年以来,岳阳县法院共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5件32人,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8人,目前6名涉案人员赔偿了24768元渔业补偿费用,用以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此举既让涉案人员接受了教育,又达到了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目的,警醒社会公众重视环境保护,增强法制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推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许辉在活动中表示,近年来,岳阳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宗旨,秉承“保护优先、恢复为主”的司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认真开展“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专项活动,为保护青山绿水、守护美丽生态家园贡献司法力量。下一步,该院将牢固树立“重在保护与修复”的环境司法审判理念,将“矛盾能解决、判决能执行、环境能修复”作为工作目标,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为岳阳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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