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快点哦,路上需要四十分钟左右,我们九点钟准时开庭.....”,清晨七点钟左右,梅仙法庭就显得格外热闹,大家都在有序的准备今天的开庭工作。6月18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前往余坪镇桥头村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因原告吴某系肢体一级残疾,自行前往离家二十余公里的梅仙人民法庭参与诉讼困难重重,该案的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决定对此案进行巡回审判,于是将开庭地点设在原告住所紧邻的桥头村村部。
拉起横幅,挂好国徽,摆上几张长桌,放上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的牌子,审判法庭便展现在村民的面前。上午九时许,该案准时开庭。
近年来,平江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法庭进村组活动常态化,法官巡回办案,上门服务,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不用来回奔波,案件就地解决,便利了当事人,也使村里的老百姓近距离了解法院的审判活动,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