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江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死亡后由其财产继承人承担责任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胡某与刘某之妻系朋友关系,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胡某及其夫钟某多次因资金周转需要,从刘某处借款,共计借款12万余元。后胡某之夫钟某于2017年下半年病逝,刘某多次找胡某催讨未果,遂将胡某诉至法院。平江法院经审理后,于2019年9月8日作出判决,判令由胡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128400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胡某未主动履行,刘某向平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能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通过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居委会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胡某已于2020年1月去世。因居委会未能提供被执行人胡某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又找到被执行人胡某生前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其所在单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也不了解,只知道胡某有一个儿子,但没有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家庭住址,跑了一整天,结果未查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件执行陷入了困境。
执行法官并未气馁,第二天一早,执行法官将申请执行人刘某约到法院,将调查了解到了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询问其是否能提供相关线索。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胡某之夫钟某生前有一处房产,但只知道大概位置,具体位置不清。为了查找房产,执行法官顶着烈日和高温,沿街逐户询问,花了整整一上午,终于找到了该处房产,又从房屋承租人处问到了被执行人胡某儿子的电话号码。胡某的儿子听了执行法官介绍的情况后,表示愿意代其母亲偿还借款,但其目前经济情况并不好,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当天下午,双方经自愿协商后申请执行人刘某主动放弃了本金2万余元及全部债务利息,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刘某向法院撤回了执行申请,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48小时后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