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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毒团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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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文成  发布时间:2020-06-23 16:29:42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6月19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澳等6人贩卖毒品案并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澳等6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澳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张某杰贩卖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由陈某澳负责出资、寻找货源和联系下线,张某杰负责运送。被告人陈某澳贩卖氯胺酮11次,共计400克;被告人张某杰参与贩卖氯胺酮2次,共计80克。被告人钟某、李某、胡某文合伙从陈某澳手中购得氯胺酮后共同贩卖。其中,钟某共同参与贩卖10次,单独贩卖1次,共计贩卖氯胺酮400克;李某参与贩卖氯胺酮10次,共计380克;胡某文参与贩卖氯胺酮3次,共计55克;被告人刘某伙同被告人李某贩卖1次,单独贩卖1次,共计贩卖氯胺酮12克。

被告人陈某澳、钟某、李某、张某杰、刘某被抓获到案,胡某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澳等6人明知是毒品而单独或共同予以贩卖,各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法庭根据各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次数、数量和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被告人安全,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湘阴法院在岳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和湘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提前做好预案,在庭审当日对审判区和旁听区进行物理隔离,所有被告人和值庭法警均穿着防护服,佩戴口罩和护目镜,部分被告人家属在旁听区收看庭审直播视频。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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