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6月22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和屈原管理区公安局合力执行,督促被执行人田某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钟某和田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田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钟某向屈原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田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采取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名单、罚款等强制措施,然而被执行人田某对执行措施视若无睹,对法院的告知无动于衷,并且和执行干警玩起“躲猫猫”,导致执行干警无法掌握其行踪。
经该院与公安局协商,将该案件移交给公安局,公安局法制部门与被执行人田某联系并约谈,被执行人才田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6月22日主动来法院执行局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屈原法院执行局多次和该区公安局合力执行,解决了执行过程中“人难找、车难控”的问题,有效提高执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