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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法院:5小时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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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维蘅  发布时间:2020-06-30 10:56: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抵达桃林镇坪上村,执结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在该村村主任、组长的见证下,经过执行人员5个小时的耐心释法说理,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了返还土地的时间,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李玲(本案人名均系化名)一家系桃林镇坪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20世纪80年代分得6.78亩承包土地。丈夫病故后,李玲将承包土地全部交由他人耕种。几经辗转,李玲与时任组长的李奇口头约定,土地交由李奇耕种,李奇每年给付李玲部分粮食。2013年,李顺同李奇签订土地置换协议,将自家的部分承包土地与李奇家的进行了置换,但双方置换的土地均含李玲家的承包土地。李顺在部分土地上获建房批准。近年,李玲家多次要求李顺和李玲返还承包土地,经村、镇有关组织处理未果后,法院判决李奇、李顺向李玲家返还土地并恢复原状。

执行中,执行人员邀请村、组干部到场见证执行,组织各方当事人到现场查看案涉土地,了解土地位置和边界,确定返还土地的范围,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了解执行症结所在。李顺表示愿向李玲返还土地,但要求李奇重新拿出部分土地作为补偿以维持置换协议,但李奇坚决不同意。为从根本上解决该起土地纠纷,执行人员提出将原土地置换协议还原,所有土地均原路返还各土地承包人,优先保障李玲家土地经营权不受侵害,再谈其他赔偿的思路。但李奇仍不同意,认为这损害了他原本以较少的土地换来了较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既得利益。执行人员几番耐心进行法律释明后,李奇仍然顾左右而言他。至此,执行人员对李奇提出严正警告,如果其一意孤行,拒不返还土地,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人民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以邻村方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一案对其进行了教育,告诫其不要因小失大。

最终李奇的侥幸心理和霸蛮想法被法律和现实打破,一直僵持到下午一点多,他终于同意按照执行人员的思路来解决纠纷,并主动在执行笔录签了字。事后,村、组干部对法院执行人员表示了感谢和钦佩,称临湘法院执行人员以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他们解决了一桩心事。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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