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是田某的儿子,我来替我父亲偿还欠凌某的钱。”近日,被执行人田某的儿子来到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3.1万元欠款如数交到申请执行人林某手中,替父履行了义务。
据了解,田某与凌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2月,田某以新建房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凌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凌某多次向田某催要此款,田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凌某遂将田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田某偿还凌某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田某拒不履行义务,凌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田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但田某表示自己虽然想尽快履行义务,但是因为年纪大了,又没有经济能力,所以实在无法履行,愿意让儿子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解决。随后,田某的儿子表示因为自己的父亲年纪已经大了,并且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但是不能让家庭落下不讲信誉的名声,自己愿意代替父亲还款,一定会想法设法将这笔欠款偿还,但是需要和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多方筹款一次性支付借款本息共计3.1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利息。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