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湘阴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执行人熊某拿到已拖欠两年的劳务工资。熊某表示,没想到案件立案刚七天的时间就拿到了钱,非常感谢法院。
2018年6月,熊某在张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工程完工后,张某欠下3100元劳务费。熊某经多次催要未果,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令,张某支付工钱3100元给熊某。然而,张某仍未按时履行义务。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考虑到该起案件涉及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快速执行。
立案当日,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但张某的电话无人接听。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迅速调整执行思路,通过上门走访查找,于立案后第六日找到了张某,并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也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张某于立案后第七天主动交来了案款,申请执行人熊某当天就拿到了执行案款,该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迅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