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您到我家为我办理领款手续,真是太感谢了!”李某的父亲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激的说着。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上门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办理了领款手续。
2020年年初,李某因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而受伤严重,随后将对方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因考虑到急切需要费用救治,李某的代理人向法院申请了先予执行,先予执行裁定生效后,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李某迟迟都没有来领保险理赔款。
执行法官通过电话才了解到李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了伤卧床不起,加之其父母年事已高,腿脚行动不便,故迟迟没有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考虑到李某的实际情况,为了使其能够尽快领取到赔偿款,执行法官决定赶赴李某家中现场为其办理领款手续,回到法院后即刻通过执行案款系统将保险理赔款汇入李某提供的银行账户。此次上门为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让当事人合法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纷纷点赞。